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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自然资源局违法用地土壤质量鉴定服务单位资格评选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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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04-23 11:14 项目概况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违法用地土壤质量鉴定服务单位资格评选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山市石岐区南安路23号后座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5月1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SAEC202104-CZ02-T 项目名称:中山市自然资源局违法用地土壤质量鉴定服务单位资格评选项目 预算金额:3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25000元/宗(每宗地独立计算)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中山市自然资源局违法用地土壤质量鉴定服务单位资格评选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 项目编号:ZSAEC202104-CZ02-T; (3) 采购项目内容:中山市自然资源局违法用地土壤质量鉴定服务单位资格评选项目(投标人必须对项目内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项目内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4)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3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仟元整),并成功到达指定账户。 (5) 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4、其他: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0年至今出具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如有)、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如有)及其附注(如有)]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0年至今任意一个月开具的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的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2020年至今任意一个月开具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参保证明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资格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2)供应商具备CMA资质认定证书,检测项目至少包括土壤的pH、有机质、阳离子交换量、机械组成(包含土壤质地、砾石含量(>2mm%)数据)、容重、电导率、全氮、有效磷、速效钾以及重金属8项(镉、铬、铅、铜、镍、锌、汞、砷)、六六六 (BHC),滴滴涕(DDT)及苯并(a)芘,(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证书及项目明细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前一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供应商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了采购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4月25日至2021年4月29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中山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中山市石岐区南安路23号后座,广东中山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二楼政府采购部。 方式: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证明复印件和购买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售价:4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1年5月1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广东中山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中山市石岐区南安路23号后座,广东中山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2、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3、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中山市石岐区兴中道2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中山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中山市石岐区南安路23号后座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熳叶、范凯婷(采购代理机构) 电 话:0760-88962062
发布人:广东中山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4月23日 |